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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社会保障篇(一)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5-10-15 | 浏览:11095次 ]

162、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63、劳动者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提请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2)提高职业职能的义务。(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16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几种?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16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66、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167、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有:(1)劳动者持有的工作服帽、工作牌、体检表、健康证、上岗证、饭卡、安全手册、奖罚证明等用人单位签章的材料;(2)工资表(单)、工资欠条、点工表(卡)、考勤记录;(3)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记录;(4)证人证言。

168、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