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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恶如仇、严格执法的隋文帝杨坚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6-06-17 | 浏览:974次 ]

作者:王艾迎 来源:凯风陕西 [纠错]

  隋文帝杨坚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在世界历史上也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78年,美国著名学者麦克·哈特出版了《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一书,评选了100个名人,其中中国有8人,隋文帝列第82位,作者对他的评价是“他在秦始皇之后重新统一了中国,而且发明了科举制度”。

  很显然,麦克·哈特指出了隋文帝在历史上的突出贡献。但实际上,隋文帝在历史上的贡献还有很多,其中一点就是以法治国,以律治吏,营造了隋朝的空前繁荣,为后来唐太宗的贞观之治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他登基不久,就召集郑译等法学专家修订了《大隋律》,废除了前代犯人斩首后挂于木杆上示众的枭刑、车裂于市的死刑以及鞭打的鞭刑,规定审讯囚犯时拷打不能超过二百杖,大大减轻了惩罚的残酷程度,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

  在具体的执法力度上,隋文帝十分严格,丝毫也不马虎。

  他对盗窃十分憎恨,予以严厉打击。开皇十五年(595年)十二月,他下达命令,“盗窃边疆粮食一升已上,都要处死,并且没收全部家产”。后来又下令,凡是盗窃一文钱以上的人都要在闹市处死,并暴尸街头。曾有三人合作偷了一个瓜,被发现后就立即处死了。因为这些法律十分严酷,有人为此找到执法者上访,要求上报上司进行变更,否则就要打死执法者。这事传到隋文帝那里,隋文帝也觉得这些法律过于残酷了,就废除了这些法令。

  他对官员严加管束,犯者严惩不怠。他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派人下去巡视、监督。他让亲信官员下去秘密调查官员的廉洁情况,一次罢免河北52州贪官污吏200人;二是“钓鱼”执法。他派人暗中向一些可疑的官员行贿,这些人一旦受贿,就立即予以处死。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和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都是因此被处死的。这些办法,对官员起到了强大的震撼,官吏只好奉办守法,严以律己,而不敢假公济私、贪赃枉法了。

  他对官员行止规范严格,对冒然失守者也绝不姑息。有一个姓辛的刑部侍郎(相当于公安部副部长),为了官运亨通,曾经穿过一条红色的裤子,隋文帝认为这是妖术,要把他处死。幸好大理寺少卿赵绰冒死进谏,才救了这位副部级官员一命。有一年大年初一,因为几个官员穿衣佩剑不整齐,隋文帝大怒,认为御史没有尽到责任,就把御史处死了。要作隋朝的官员,看来还是要十分谨慎,稍有不慎,即可亡命。

  更有甚者,隋文帝还亲赴刑场监斩。将作寺臣由于征收麦杆比较慢,卫尉寺武库令由于大院长满杂草,派到下边出差的人收受地方官吏赠送的马鞭、鹦鹉,他就下令对他们问斩。为什么隋文帝一反常态,这次亲自到刑场监督问斩呢?我们仔细分析,这些公职人员处在十分重要的岗位,一个是管工程的,一个是管武器的,一个会影响国家工程进度和质量,一个会影响战备和国防。因此,隋文帝一定要亲自看着把他们处死才解恨。

  斩钉截铁,铲除黑社会。上柱国刘昶与隋文帝既是君臣关系,也是朋友关系。刘昶的儿子叫刘居士,此人目无王法,竟然组织起了黑社会。他无故把公卿子弟中身体健壮的,劫持到一个地方,头上挂上车轮,用木棒击打,对于自始至终不叫屈不求饶的人,就把他纳为同伙。就这样,这个组织发展到了300多人。这伙人上街,无故打人,抢人钱财。人人敢怒不敢言。有人举报后,隋文帝派人调查,将刘居士处死,多数人被除名。横行一时的黑社会终于灭亡了,市民出行安全得到了保障。

  执法不避亲,将儿子撤职查办。隋文帝的三儿子秦王杨俊在并州当总管,回到京城治病。隋文帝发现他骄奢淫逸过度,大规模修建宫殿和府第,就免去了他的一切公职,只保留了秦王的称号。好多官员向他求情,有的说他只不过多用了国家的一点东西而已,有的说他的罪过不应该被免职。隋文帝说,“法不可违。”他特别对大臣杨素说,“我是五个儿子的父亲,难道不是天下百姓的父亲吗?如果像你说的,难道还要为皇帝的儿子专门制订一个法律?”隋文帝始终没有改变他的撤职决定,最后杨俊在病中去世。

  隋文帝杨坚就是这样一个以法治国、以法治吏的国家元首。在他的坚持下,国家的治安状况大为好转,官场风清气正,一切有规可循,大家敬畏法律,严格遵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他的这些办法,对于我们今天建设法治中国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