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


常用法律知识问答——民法商法篇(五)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5-07-09 | 浏览:1262次 ]

74、什么是家庭暴力?

一般所说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75、彩礼能要求返还吗?

请求返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76、子女姓氏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子女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77、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而共同生活,可以请求离婚吗?

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78、什么是物权?

一般所称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79、怎样才能取得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