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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刑法篇(三)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5-06-18 | 浏览:1162次 ]

33、什么是非法拘禁罪?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是否构成本罪?对本罪如何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并按照相关规定量刑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依照本罪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依照本罪规定从重处罚。

34、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对本罪如何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5、哪些行为构成虐待罪?对本罪如何处罚?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6、什么是遗弃罪?对本罪如何处罚?

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7、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对本罪如何处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8、什么是盗伐林木罪?什么是滥伐林木罪?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犯罪行为分别如何处罚?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我国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我国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有采伐许可证,但是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9、什么是破坏选举罪?对本罪如何处罚?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0、对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如何处罚?

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