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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人类文化基因里的癌症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7-05-22 | 浏览:1088次 ]

作者:陈学积 文章来源:新陕网 [纠错]
  邪教与人类文明如影相随、相克相生。邪教亵渎科学、践踏人权、危害社会,是人类文化基因里的癌症,就像噩梦一样挥之不去。

  邪教——危及生命的癌症

  1995年,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中施放沙林毒气,致使13人死亡、5500多人受伤;2006年10月,荷兰“法轮功”习练者隆隆(译音)用斧头砍死一名22岁荷兰籍青年,并碎尸剔骨油炸煎炒;在山东招远,因拒绝说出自己的电话号码,六名“全能神”成员咆哮着“她就是邪灵”,将这位37岁的母亲活活殴打致死。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致残。

  据统计,仅李洪志的法轮功邪就诱使2000多名信徒拒医拒药、自杀自残早早夭亡,其中包括自己的亲妹夫李继光!

  细数那些因邪教而逝去的魂灵,这种不惜以自杀和杀人的崇拜是何等荒唐、残忍,令人齿寒。邪教,如同恶性癌细胞吞噬患者一样,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

  邪教——危害社会的毒瘤

  1999年4月25号,李洪志组织1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妄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仅扰乱了首都的社会秩序,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2007年1月,辽宁抚顺市法轮功人员窦振洋先后两次在铁路上设置障碍物企图颠覆列车;2002年10月,华裔美籍“法轮功”人员李祥春在扬州市因破坏通讯电缆被捕,愚昧的是,李在法庭上承认企图破坏通讯电缆的行为事实,却宣称只要是为了宣传“法轮功”,这些行为都不犯法。

  “法轮功”邪教组织炮制的歪理邪说中,将“法轮大法”视为“宇宙大法”,将国家法律视为“人间小法”,煽动信徒对抗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行事——攻击党政机关、非法插播电视、编造“活摘”谣言等等,其邪恶思想之恶毒、行为之卑劣罄竹难书,如同变异的癌细胞侵害人类一样,时刻危及着社会的稳定发展。

  邪教——人类文化基因里的癌症

  信奉邪教,小则导致其信众耗尽家财乃至家破人亡,大则危及国家安全乃至导致亡国之耻。历史上,朱元璋利用白莲教和明教标榜“明王出世”、“弥勒降生”夺取政权,而法轮功邪教宣扬“主佛出世”、“弥勒降生”,并甘做反华势力鹰犬走狗,其险恶用心路人皆知。

  翻开一部部扑朔迷离、盘根错节、源远流长的邪教活剧,从南宋时期吴郡昆山沙门茅子元创立的教门“白莲宗”,到明代罗教教主罗梦鸿,还有当代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无不是遵循着邪教教主的“传统模式”如法炮制,编造出种种神迹“闪亮登场”,妖言惑众攫取利益。

  历史上的邪教,其原始动机脱离不了不可告人的政治或经济目的,如同人体基因突变累积发作的癌症一样,让人耗尽钱财失去性命,让社会不得安宁。

  邪教——人类文明共同的敌人

  历史上, 《汉律》最早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执左道”、“妖言妖书”等罪名对巫术、邪教类犯罪予以惩治。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政权后即下诏严禁白莲社和明教,并把取缔“左道邪术”写进《明律》之中。现今的国际社会也将邪教视为共同的敌人:德国把科学教视为邪教,联邦议院开始着手处理邪教社区“尊严殖民地”;去年9月,俄罗斯最高院正式认定奥姆真理教为恐怖组织,禁止其在俄境内活动;而美国政府在1985年更是出动直升飞机和炸药对邪教组织“迁移”予以剿灭……

  我国1999年7月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后, 全国人大发布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之后制定了刑法第300条惩治邪教,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邪教提高了法定最高刑。今年 1月25日,“两高”又再次亮剑,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发布司法解释。一些列重拳出击,使我国惩治邪教犯罪的刑法规定更加完善,也体现出我国治理邪教的坚定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