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反邪教


李洪志才是最大的骗子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5-12-08 | 浏览:2201次 ]


王镝


前段时间,冒充米光亮警官的诈骗犯姜先锋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8年有期徒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轮功媒体大肆渲染的《济南警察绑票勒索 开价500万》的造谣报道,不攻自破。回过头来看,姜先锋与法轮功,实际上是小骗子与大骗子的过招。

法轮功从成立至今,不仅是一个有害气功团体、邪教团体,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诈骗色彩十分浓厚。李洪志作为这个非法团体的开山鼻祖,不仅不是什么宇宙主佛,还是国际上的重要负能量之一,世界上最大的骗子,到处招摇,靠骗发家,靠骗坐大成势。

一是把佛家、道家当作骗人的工具。

李洪志转业后,嫌工资少,千方百计弄钱花。曾在自行车厂打通关系,偷偷买了十几辆自行车,拉到老家公主岭去卖,赚了一百多元。见人家气功师赚钱,就打起当气功师的主意。为了引来学徒,干脆编了一套神秘的简历:生于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农历四月初八),与释迦牟尼佛同一个生日,曾在童年、十二岁、一九七二年、一九七四年接受佛家全觉大师、道家师父八极真人、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李洪志的熟人,对李洪志所提的这些师父从未听说和见过,纯属子虚乌有。正是这样一些经不起推敲的不同凡响的经历,放大了李洪志的能量,为他后来在全国行骗打下了舆论基础。

二是以讲课为借口,骗取巨额利润。1994年7月,李洪志到广州“讲法”,不仅听课要买票,讲课后出的录音带、录像带,质量非常差,其成本实际不到30元,但一套售价200多元,每套暴利200元,全归李洪志所有。

三是烧账本,偷逃国家税款。1992年至1999年底,李洪志非法出版并销售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李洪志害怕税务机关查账收税,竟指使财务人员烧掉了账本,无形之间,诈骗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四是以真、善、忍为幌子,骗人圆满。在经营法轮功事务上,李洪志打着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招牌,把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员纳入法轮功的队伍,致使很多人有病不看,有事不干,专门进行所谓练功、弘法、救人,结果很多人自杀、自残或杀人,到处诬告滥诉,人们圆满的期望全面落空,倒是给不少的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方面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

五是行事方式与诈骗犯日益相同。现在诈骗犯有一个时兴的办法,就是冒充熟人,拨打电话,要求汇款,以解燃眉之急,或者说你中奖了,或者说你的账户存在风险等等,总之一句话,就是为你好,为了你的财产安全。而法轮功的电话也是层出不群,花样翻新,中心目的就是要你和全家人为了保平安,赶快三退。

诈骗犯姜先锋与李洪志相比,是小巫见大巫了。姜先锋诈骗的范围主要以国内为主,而李洪志诈骗的范围很大,从中国波及到了全世界。姜先锋年龄小些,而李洪志涉嫌诈骗20多年,是个贯犯,其危害更大。除过诈骗之外,李洪志还有其它案子在身。姜先锋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如果李洪志被从美国引渡回来,能判几年呢?《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300条作了修改,从事邪教活动,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李洪志到底能判几年,总不会少于姜先锋的8年的,可能就在无期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