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6-06-16 | 浏览:13984次 ] |
按照中、省、市要求,现对千阳县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监督。 附件: 1.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预算说明 2.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3.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4.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2月22日
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 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指导工作。 10、组织落实国家安全、反邪教工作,抓好国安办、防邪办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11、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做好政法各部门的管理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工作。 2、抓好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创建市级平安镇、单位、村3个。 3、落实“一控制四下降”目标任务,全年排查不稳定隐患4次。 4、加大防控工作力度,不出现有重大影响的邪教案件;继续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全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全面开展创建“无邪教镇、村(社区)”活动,建成县级“无邪教村”3个。 5、督促协调涉法涉诉案件督办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协调指导镇、部门、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年内建成县级平安单位5个。 7、撰写调研材料2篇,编报信息8条。 8、争取上级资金2万元。 9、完成包村工作各项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预算支出安排标准 1、人员经费。财政全额供养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离退休费。差额单位及其他人员生活补助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补助(补贴)按相关规定编制预算。 2、公用经费。 (1)办公费。县级党政机关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核定办公费2000元,县级事业单位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核定公务费1000元,公检法司、政法委、纪委按照公用经费保障规定预算。教体局所属各类学校按教育经费(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保障体制有关规定核定公务费(不再预算车辆经费和接待费等其他公用经费)。所有单位不再安排党报党刊征订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后县级保留车辆的党政机关按车改配备数量,每车每年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检法司、纪委不再预算),车辆保险费不再预算。事业单位不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县级党政机关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000元,事业单位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预算公务接待费500元。 (4)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离休人员活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800元预算到老干局,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500元预算到所在单位。 (5)会议费。根据上年全县统一安排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到主办单位。 (6)培训费。培训学习费按照县级领导人数每人每年预算5000元(年内不再按实际培训次数和人次追加)。 (7)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根据各镇各部门承担的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数额大小年初预算到单位,次年按争取项目资金任务完成比率调整。经费标准按照50万元以下任务单位安排0.5万元;50万元-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1万元;100万元-9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2万元;1000万元-29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3万元;3000万元-49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4万元;5000万元-99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5万元;10000万元以上任务单位安排6万元。 (8)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根据各镇各部门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数额大小年初预算到单位,次年按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比率调整。经费标准按照1000万元-49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基数0.5万元(1000万元以下不安排);5000万元-9999万元任务单位安排基数1万元;10000万元以上任务单位安排基数2万元。 3、项目支出。在单位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之外,对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经单位申报、逐级审核、绩效评价、事前评审,分明细项目下达。 (二)非税收入 综合各单位近年非税收入收缴状况,下达了2016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了相应的经费保障,年终将根据完成比例调整下年度各单位有关支出。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和2015年10月份在编在册人数测算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核定。项目支出是按照部门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主要目标确定。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87.3万元,支出预算1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3.9万元(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务交通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 万元(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项目支出59万元(维稳经费、国安经费、综治经费、反邪教经费、法学会经费、涉法涉诉经费、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经费专项经费)。
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千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与上年无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