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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风新评:春节的刀砍伤了谁?

[ 来源: | 作者:qyzfw | 发布时间:2017-02-07 | 浏览:1218次 ]

作者:王艾迎 文章来源:新陕网 [纠错]

  春节,家家户户磨刀霍霍,不是用来切菜,就是用来切肉。但有的人,却拿起这些锋利的刀,砍向了亲人、长辈、同乡,砍碎了好些家庭的幸福,从而也把自己送到了看守所,等候牢狱之灾。这是多么让人揪心的事啊!

  春节,本该是团圆的日子。远方的游子,就像候鸟一样,回到了母亲和亲人的身边,共叙离别的思念,畅谈知心话,千方百计,帮亲人干活,共享其乐融融的亲情。但也有个别的人,带着狭隘的心理,挟持心中的仇恨,扬起心中的恶剑,来到亲人的身边,时刻准备着,把心中的利剑,换成现实的刀、斧,随时准备砍向他们自认为的仇人。于是乎,亲人们、乡亲们倒在他们罪恶的刀斧之下,鲜红的血液,喷洒在罪犯们熟悉的房间、村口。人间的幸福霎时变为了恶梦。

  2017年正月初一凌晨,河南省柘城县皇集乡杜窑村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案件,致37伤,其中死亡的一人为10岁的孩子。这天凌晨,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安吴镇雒仵村也发生一起血案,该村申姓村民兄弟因家庭矛盾相残,老大用刀捅死了弟弟和弟弟的一个朋友。同一天下午,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岳父家,举起菜刀,砍伤了妻子、岳父,砍死了岳母。凶手杀人后比较淡定,还给周围的人发烟,并说,“我今天就是要杀光她全家。”正月初五凌晨,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安坡村四组,犯罪嫌疑人谭利红因为离婚问题,举起邪恶的毒刀,砍向了他的岳母一家人,将他的岳母、妻嫂砍成重伤,将他的妻哥和妻侄砍死。他的妻侄只有16岁,高中一年级学生。正月初七下午,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东路福锦苑小区二号楼11楼陈某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平(男,60岁),因家庭纠纷,与陈某言语不合后,用刀将陈某(男,30岁)、陈某父亲(陈某定,60岁)杀死,将陈某母亲(周某萍,59岁)杀伤,随后李某平跳楼自杀。

  这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件,让人触目惊心,惨不忍睹。春节,为什么成了一些人的杀人节,成了另一些人的离世节、死亡日?这些事真的不可避免吗?

  这些事情,完全可以避免,完全可以不用刀斧就能解决。

  一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现在普法的机构很多,不仅司法机关有宣传法律法规的义务,媒体和乡镇村也有进行宣传的义务。要让每个人知道,遇到利益冲突等问题,如何用法律手段解决,也要让每个公民知道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新兴的自媒体,也要加强法律法规和重点案例的宣传。这是十分重要的,不能仅仅把普法说在嘴上,而要见诸行动上。

  二要加强提前介入。矛盾不是一日两日形成的,有一定的过程。作为基层的行政组织,特别是乡镇司法机构,要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主动找到矛盾的双方进行调查、调解,至少把隐藏在矛盾双方心中的怒火,灭得小小的,不至于引发杀人等恶性案件。如果今后出现类似的杀人案件,要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三要把好各种节日关特别是春节关。节日特别是春节,是矛盾的集中爆发期。一方面,平时要引导群众,遇到矛盾,要有寻找、依靠组织解决的意识。春节等节日,也不例外。其次,各级基层组织,要在节日前,告知群众,有人值班,有人解决矛盾。并在春节期间,进行严格的排查,防止人不知鬼不觉的事情发生。第三,矛盾的双方,要就事论事,不能用污辱人格的语言进行相互辱骂,要给矛盾降温,不能进行火上浇油。第四,要让群众树立防范的心理,同时作好各种防范的准备,防止一些暴徒铤而走险,制造血案。

  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看来还需要各级组织和群众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决不允许类似血腥的事件一再发生。这应该是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底线思维,决不能仅仅停留于抓获罪犯、进行依法惩处就停手了。